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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7月29日电(岳德亮、秦宇杭)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7月28日批准《嘉兴市西塘古镇保护条例》,该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西塘古镇是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镇,入选了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,该条例为保护西塘古镇历史文化遗产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条例共二十一条,主要内容包括西塘古镇范围、古镇保护机构、古镇保护对象、古镇传统风貌建筑、古镇保护监督管理以及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。
条例对西塘古镇保护对象的范围进行了界定,将保护对象分为七类,包括与古镇整体空间格局相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、构成古镇空间形态特色的河湖水系与自然环境风貌、不可移动的传统风貌建筑等、传统历史环境要素、历史地名等地方特色、非物质文化遗产、其他需要保护对象。同时,条例把具有一定保护价值、能够反映古镇历史风貌的古建筑物、构筑物规定为传统风貌建筑,设置了保护措施和相应罚则。
根据条例规定,西塘古镇的保护,应当坚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导向,加强古镇保护区域与周边区域的规划衔接和空间管控,构建水网、路网、绿网和信息网为支撑的空间网络,促进城镇空间、乡村空间、生态空间、创新空间融合发展。
条例指出,鼓励单位和个人在西塘古镇保护范围内通过出资、捐资、捐赠、设立基金、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开展设立博物馆、设立非遗展示传习场所、建立学生教育实践基地等活动场所。
来源:新华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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